实用的租赁保证书三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我们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的内容要写得切实、具体,要实事求是,说到做到,不能说过头话。那么什么样的保证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保证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保证书 篇1本保证书由 , 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码为 (下称“担保人”)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向 ,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受益人”)出具。
鉴于:
1.受益人与 (下称“承租人”)于 年 月 日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 ,下称“融资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 ,下称“所有权转让协议”)(统称“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受益人同意向承租人提供人民币 元的融资租赁款项;
2.作为受益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提供融资租赁款项的先决条件之一,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诺,承租人应确保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信用担保,就承租人完全清偿担保债务(如下文定义)向受益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人已经审阅过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亦完全理解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中的条款、条件和内容,特别是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经承租人的要求,担保人自愿向受益人开立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为担保债务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付款保证。 ……此处隐藏1647个字……书 篇3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