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保证书合集五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使用上保证书的情况与日俱增,保证书一般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你知道怎样写保证书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矫正保证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矫正保证书 篇1我(我们)是被告人(罪犯) 的 ,如果被告人(罪犯) 被司法机关实施社区矫正,我(我们)愿意做被告人(罪犯) 的社区矫正监督保证人。并保证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和接受社区矫正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
2、随时保持与社区矫正对象的联系,及时发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
3、每月一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司法所反馈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反映。
4、定期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信息,研究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5、如果被告人(罪犯) 在进行社区矫正时不能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我们)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保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
保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保证书 篇2本人在社区矫正期间保证服从矫正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学习、劳动等,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 ……此处隐藏2256个字……技术及社区矫正制度等内容的学习。集体学习每半年不少于3次(12课时)。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对象应积极参加学习教育,遵守纪律,做好记录,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六、公益劳动制度
第十四条司法所应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打扫公共卫生、植树造林、保洁绿化、敬老助残等社区公益劳动。
第十五条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七、外出和迁居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矫正对象临时离开所居住的区市,应向司法所提出申请,经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同意并报县公安机关批准。返回后应立即销假。
第十七条矫正对象需迁移户口或变更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司法所申请,经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同意并报县公安机关批准。矫正对象经批准迁居的,应当在7日内向迁入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迁居后7日内,向迁入地的县(区)司法局移交其档案。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区域或未按时销假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会客制度
第十九条矫正对象在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前,必须向司法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批准。
九、公示制度
第二十条司法所应当将矫正对象遵守制度、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核与奖惩等情况,以适当的形式向矫正对象公示。
十、申诉制度
第二十一条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违反刑罚执行规定的,可以向上级社区矫正组织或检察机关申诉。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